宽容不是纵容,也不是尽容,而是有容并能求同存异,这是爱的基础。上帝若是对人没有宽容就没有耶稣基督的救赎、没有教会,而作基督徒也没有意义。事实上,上帝爱世人就是宽容,而耶稣基督若是没有宽容,十二位门徒中好战的奋锐党的西门、视财如命的犹大和冲动的彼得等等,他们就不可能成为主的门徒。
对基督信仰者而言,我们的终极目标不是神学概念,不是宗派主义,也不是政治意识形态,而是上帝在耶稣基督里的爱与宽容。这是我们当持守的远象(vision)。今天在基督宗教群体中,我们对公义和爱的期望总会有不同的诠释和表达行为,只是我们却不能放弃耶稣基督的终极命令:爱上帝和彼此相爱。
宽容不是不讲公义,而是在公义之光下我们要彼此认罪,在爱中先对他者接受,后以爱来让对方改正(acceptance prior repentance)。二十世纪福音派护教者Francis Shaeffer 虽曾大力批评一些持异议信仰的基督教派,但他却强调:基督徒的表记就是爱(见《基督徒的表记》)。我们需要接纳不同神学概念的基督论,但却当同信共爱这位活在我们当中的耶稣。这才是我们基督信仰者的共同基础。
今天华人教会普遍受西方社会与教会的理性教育所主导。对解决事情多倾向讲求理性,或是各自寻求圣经依据,诉诸自定的真理。这种把真理作为客体,以人本位为主体的争论,其实是偏离了信徒互相信赖和爱慕上帝的依据,也是造成信徒间对抗的原因之一。
宽容的另一基础是除了耶稣基督外,没有主义。没有主义包括没有宗派主义、教条主义、道德主义、政治意识主义及个人主义等。我们共同拥有的只是耶稣基督。除祂以外,别无拯救。
〈使徒信经〉中有句「我信圣徒相通」。相通不是只有我而没有你,而是有我也有你,并且在上帝里你在先、我在后,然后共同寻求了解,互相体谅。换言之,相通是含有宽容。既是如此,我们就当在异议中实践相通精神,共同在耶稣基督身上寻找上帝对自己而非对他人所要讲的说话、寻求上帝的劝告和引导的源头:把道德主义者及律法主义者转化为以上帝为中心的默观者,把理性思考的争论共融于对上帝的思念和对人的宽容中,把行为冲突转化为彼此尊重、谅解和互信,把公义和爱心建立在上帝的永恒中,这就是「我信圣徒相通」的意义。套用潘霍华的话,「凡爱自己对团契(教会或他者)的梦想多于对团契本身(耶稣基督)的,无论其想法多么体贴、多么诚实、多么认真、多么自我牺牲,都是在破坏那个信徒团契(耶稣是基督是主的唯独信仰)。」
「有容乃大」就是宽容和爱。但愿基督信仰者之间的义和爱能远胜于世人的义和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