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宏强 播音:以琳;
当我仔细阅读且比较《约翰福音》二至四章的内容时,发现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在这几章经文中有两种有关神迹的不同的描述。第一种就是第二章十一节所描述的,门徒们在看见耶稣所行的神迹后,“就信他了”。第二种是第二章二十三至二十四节,经文说,“有许多人看见他所行的神迹,就信了他的名。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因为他知道万人。” 然后就是第四章四十八节,耶稣对他周围的加利利人说,“若不看见神迹奇事,你们总是不信。”
二章十一节,门徒就信他了。这句话没问题。但是在二章二十四节,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这句话与上文似乎发生了矛盾。上文说,他们就信了他的名,下文却说,耶稣不将自己交托他们。这两者之间的逻辑似乎是在说,他们虽然信了耶稣的名,但耶稣却知道他们真实的状况,而这个状况就是第四章四十八节所说的,他们若不看见神迹奇事,就总是不信。可见,他们的信是有问题的。
门徒看见神迹就信了,加利利人看见神迹也信了,他们的信究竟有没有区别呢?笔者认为是有的。但这种区别不在于这两处经文的“信”在原文有什么不同的含义,而在它们的上下文。我们查考第一章就会发现,门徒早就信了。故此,这里所说的信乃是“更进一步的信”。另外,二章十一节告诉我们耶稣所行的这件神迹乃显出他的荣耀来。可见,门徒不单是因为看见了神迹,更是由于瞥见了神迹背后的荣耀,才信他的。不过,那些在过节时见到耶稣所行神迹之人,大部分却仅仅是由于看见了神迹本身。他们中间很少有人像尼哥底母那样,因为看见了神迹而去求问他。
神迹是上帝的作为,其本身绝对是好的,但对于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果效。对于敬虔的人,神迹能使他们的信心更加稳固,对于心术不正的人,神迹只能成为定罪的证据。有的人,像希律王那样,求神迹,只是为了娱乐。因为他将耶稣当成魔法师,他求神迹,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已。有的人,就像基甸那样,是由于信心不足而求神迹。他不是不信,而是信得不彻底,没有办法完全相信上帝的应许,故此,必须要以神迹来印证一下。神迹的发生使他觉得上帝很真切。要是什么都没发生,他就会问,上帝啊,你在哪里?
有人可能因为神迹而对上帝更加笃信不疑,那其实不是神迹的作用,而是上帝在那一刻使用了这个神迹。故此,如果上帝赐给我一个神迹,我固然要感恩着领受。上帝如果没有赐下神迹,我也不要强求上帝必须赐下。假如,上帝不赐下赦罪的恩与悔改的心,就算天天有神迹发生,那又能怎么样呢?
神迹的本意是“sign”,是记号的意思。原来神迹是一个奥秘的符号,这个符号必须被解开,被正确解读,才能对领受的人带来属灵的价值。上帝不会随便行神迹,故此,我们也不该随便求神迹。上帝若行了神迹,也必要借着神迹来祝福人的生命,就像大马色路上的扫罗那样,当他站起来的时候,便成了使徒保罗。
我们如果因着神迹而蒙恩得救,固然值得感恩。但得救之后,若不再发生神迹奇事,就信不下去了吗?历世历代发生过那么多的神迹,都记载在这本圣经上,难道还不够多吗?难道还不能证明这位上帝是一位又真又活的上帝吗?如果你我真觉得不够,那么即便再发生那么多的神迹,也无法让我们变得更有信心。神迹本身是好的,但更重要的是神迹所带出的属灵意义。一个不留心上帝作为的人,就算发生再多的神迹,他的眼睛仍是瞎的,仍然看不见上帝的手。其实,我们真的没必要求更多的神迹,相反,我们所要做的乃是求主开启我们灵里的眼睛,使我们能看出上帝作为中的奇妙,能对信仰有真知灼见。
我们已经知道“神迹”乃是上帝奥秘的记号。故此,神迹的重点至少有二。第一,神迹必定是上帝的作为,超自然的作为不一定都是上帝的作为。摩西使杖变蛇,埃及的术士也如此行;摩西使水变血,埃及的术士依然如此行。撒但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冒牌货,事事处处都要冒充上帝,与他为敌。我们可不要上当受骗,将撒但的作为也误认为是一种神迹。第二,既然神迹乃是上帝的作为,那么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上帝的作为就是神迹。换句话说,神迹还有狭义与广义之分,从广义上说,神迹乃包括了上帝一切的作为,我们的衣食住行都是这神迹中的一部分。于是,我们的注意力得以从神迹的奥妙性转移到了神迹的属灵意涵。于是,对于敬虔的人们来说,重要的不是今天有没有发生奥妙的,不可思议之事,而是今天所发生的一切有没有圣灵的感动,上帝的美意?
诗歌《祢的作为》-宋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