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服从上帝至上的权威,又要服从现实的政府权力。当两者发生冲突时怎么办?《圣经》中耶稣的一句名言成为解决这一冲突的准则:“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这句话经过神学家们的阐述发挥,便成了基督教区分神的权威与世俗权威的依据。它在承认世俗权威的同时,也剥去了它的神圣性质,使其功能仅限于纯世俗的方面。由此,便形成了基督徒两重服从的义务和两种忠诚。一个指向上帝,这是无条件的,无保留的;一个指向世俗政权,这是有条件的、有限度的。当两种义务发生矛盾的时候,他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服从神而不是服从人。基督徒诚然是恭顺的臣民,然而在他们内心深处,也筑起了坚强的抵御和拒斥世俗权威的堡垒。正如一位当代学者所形容的,基督徒对君王只跪一条腿,只有对上帝才跪两条腿。
3.上帝的选民——关于人的新观念
基督教给西方社会带来的另一价值观念的变革,是关于人的新观念。著名基督教史学家V.沃尔克说:“基督徒认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人,是新的种族,是真正的以色列人。虽说他们也为罗马的国家及其统治者乞福,但他们认为自己不再是罗马公民,而是天国耶路撒冷的公民。”[13]由于基督徒自认为上帝的选民和天国的公民,他们对人的看法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看法就有可能跳出世俗社会观念的框子。在他们的观念中,人的得救纯粹与人的灵魂有关,与人的世俗地位及其它特征没有必然联系。根据保罗的说法,所谓基督徒就是“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14]基督徒由于信仰基督而形成一个亲如一家的整体,相互平等。保罗说:“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于是,大家同根同体,息息相关,“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并且各自作肢体。
人类一体,人人平等的思想在斯多葛派那里已经出并在罗马帝国得到广泛传播。基督教以神学的形式继承了这一思想并使其产生了更强有力的影响。在耶稣的教导中,首要的是爱上帝,服从上帝,其次便是爱邻人,爱人如己。上帝是父亲而邻人是兄弟的思想在基督徒信仰中深深地扎下了根。靠着这个信念,基督教越出犹太民族的界限而在罗马帝国内广泛传播,无差别地接纳各个民族和各种社会地位的人,使他们结合成一个普世的大公教会。有证据表明,早期教会主要是由下层人民组成的。诚然,基督教并非一个社会改革运动,它反而安慰穷人和奴隶服从自己的命运,以顺从、忍耐为美德,但它毕竟使地位卑下的人在上帝面前获得了平等和尊严,作为他们在世俗生活中不幸与苦难的补偿。
那些教士们自认为属于“神品”,在精神价值上高于世俗的王公贵族。普通基督徒们相信,通过受洗入教,他们变成了蜕去旧的躯壳的新的人,成了不断趋向“造他的主的形象”的“新人”。
这种信念培育了基督徒的自信与自尊。每个信徒在与上帝的直接联系中找到自己人生的支点,这减弱了他们对世俗社会组织的依赖。得救完全是个人的事,每个人单独直接面对上帝,孤立无依,别人无法代替他,他也无法推诿自己的责任。基督徒的这种境况也锻造了他们坚强的个性和独立性。这是近代个人主义的精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