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人物·该隐》第二讲
今天,我们来到了《圣经人物·该隐》的第二讲。该隐的事迹记载于创世记4-5章,他是亚当、夏娃的长子。但是,他杀死了自己的亲兄弟亚伯。因为神喜欢亚伯献上的供物,不喜欢该隐的。该隐就发怒,最后下了杀手。
我们看到,为什么神不喜欢该隐的供物,该隐就发怒呢?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献上了最好的,付上了辛苦,神应该接纳、称赞他。这里我们学习到两个功课:
第一,我们向神献上的一切,但不要以为神一定会接纳。神可能不接纳。这是一个双向选择,我们选择神,但神也会选择我们,而且神才拥有最后的决定权。所以我们不可以跟神说:神啊,我已经信了你,我还事奉你,做这个、做那个,所以我一定就得救了。不一定!
第二,我们要敬畏神,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神是神,是王,我们是奴仆。我们所做的,所献上的,都是理所当然的,没什么可以向神邀功、夸耀的。而当我们有这个态度的时候,我们为神所做的一切,神反而会报凭答我们,赏赐我们。
最后,我们也看到,神常常会透过问题向我们的良心发问,引导我们省察自己。所以不要压抑这微小的声音,不要忽略神的提醒。
好,这是上一次我们所学习到的。但在临结束时,我们留下了一个问题,让我们打开创世记4:13-15节:
该隐对耶和华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至不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耶和华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有人遇见他就杀他。
这里我们有一个问题,就是当神宣判了对该隐的审判之后,该隐似乎发了一通牢骚,结果神反而给了他一些保护,减轻了他的刑罚。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呢?为什么该隐发了一通牢骚,神反而减轻了他的惩罚?这是什么道理呢?不是说,只有悔改,神才赦免吗?是不是以后若我们受到惩罚,那么就发一通牢骚好了,神就会减轻?是不是呢?
要看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了解圣经的背景。要知道,我们读的中文圣经不是原本的圣经。原本的圣经,旧约是用希伯来文写的,新约是用希腊文写的。现在全世界各种语言的圣经,都是翻译版本,旧约是从希伯来文翻译过来的,新约是从希腊文翻译过来的。英文圣经就有好几个翻译版本。我们的中文圣经,也是这样翻译过来的,也有一些不同的翻译版本,但我们中国人多数只知道和合本,其实还有其它的中文翻译版本。
原本的希伯来文旧约圣经,还有希腊文新约圣经,当然是没有错误的,那是神亲自启示先知而写出来的。但翻译本,就会有翻译的错处。这是难免的,任何一个翻译作品,都不可能完全无误地翻译出原文著作。所以,若我们想做一个按着正义分解神的道的工人,则必须懂得原文,就是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如果单凭着翻译本,对于正确理解圣经,就会有一些局限。这一点,全世界的神学家都明白,所以,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甚至花上了毕生的精力,整理出了方便我们查考原文的工具书。书中,他们把每一个原文都编上号码,这样我们可以知道,这个原文在圣经中出现了多少次,是在哪里出现的。你会发现,同一个原文字,有的时候却不是被翻译成同一个中文字。所以,若要详细查考一句经文的意思,则我们需要根据原文,推敲到底它的翻译是否是正确的。如何推敲呢?就是根据其它同样出现该字的经文,看看到底这个原文字是什么意思。
所以,明白了这个背景,让我们回到创世记4:13节,该隐说“我的刑罚太重”,这里的“刑罚”这个字,中文翻译为“刑罚”,不是非常贴切。怎么可以知道呢?我们查考工具书,看看同样的一个希伯来字,在圣经其它经文中是如何翻译的。我们看到,“刑罚”这个原希伯来字,在旧约中一共出现了230次,绝大部分是翻译为“罪”、“罪孽”。仅仅几次翻译为刑罚。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只可以选取几节经文看:
诗篇51:2节: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刑罚”这个原希伯来字,在这里翻译为“罪孽”。紧接着的第5节: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第9节: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涂抹我一切的罪孽。
整个诗篇51篇是大卫向神认罪、悔改的祷告,所以“罪孽”就出现了三次,都跟创世记4章里的“刑罚”是同一个希伯来字。
让我们再翻到以赛亚书53章,这一章是预言主耶稣为我们而死。所以这个希伯来字,在这一章当中也出现了三次,翻译为“罪孽”。我们看第5节,“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第6节,“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再看11节,最后一句话是“并且他要担当我们的罪孽”,这个句式跟创世记4:13节该隐所说的是一样的,如果套用说主耶稣要“担当我们的刑罚”,这显然不准确的,应该是“罪孽”。
其它的经文还很多,但在这里我们就没有时间逐一地去看,如果您有兴趣查考的话,您可以记下来自己慢慢看。这些经文是:创世记15:16节,出埃及记20:5节。利未记5:1节。民数记5:15节。申命记5:9节。约书亚记22:17节。诗篇18:23节……
太多经文了,因为是230次,时间关系,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所以,分析了这么多,到这里,我们可以下个结论,就是创世记4:13节,该隐向神说的这句话,“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这个“刑罚”一词,比较贴切的翻译应该是罪、罪孽。所以该隐是在说:我的罪孽太重了!他看到了自己的罪,他承认了。这一点,从接下来神对他的怜悯,也可以印证,正因为他表达了他的悔改。所以神给了他一些保护措施,减轻了他的惩罚。
另外,我们也可以参考其它的圣经版本是怎样翻译这句话的。这里,我们又需要了解一些圣经翻译版本方面的知识。要知道,有一个非常出名、普遍认为相当准确的旧约译本,就是希腊文的翻译版本:七十士译本。这个名字的由来是这样的:公元前一到三世纪时,当时的中东地区,希腊文已经成为普遍使用的语言,所以一些文士就决定将希伯来文旧约翻译为希腊文。一共请了七十二个精通这两种语言、也精通旧约律法的文士,用了七十多天翻译成了,所以后人就称为七十士译本。这个译本准确性相当高,至今都普遍被研究圣经的学者所重视。所以,让我们来看看,在七十士译本中,它是如何翻译创世记4:13节该隐所说这句话的。我们发现,它所翻译的,用中文表达出来,是这样的:
该隐对神说:我的罪太重了,不能被饶恕。可见,七十士译本也是翻译为“罪”,不是“刑罚”。
所以,从以上种种分析可见,“刑罚”,准确地意思应该是“罪孽”。该隐在那一刻悔改了,所以神怜悯了他。而不是说,他发了一通怨言,神反而保护他。所以,神的原则是不变的,若我们悔改,他就会赦免我们。
让我们继续思想,该隐、亚伯本是亲兄弟,为什么竟然到了一个地步,该隐杀死了自己的亲兄弟?什么原因会令到我们要杀死一个人,甚至是自己的亲人?让我们打开新约约翰一书3:12节:
不可像该隐,他是属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为什么杀了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
这里约翰告诉我们,该隐为什么会杀了亚伯呢?因为该隐的行为是恶的,亚伯的行为是善的。什么意思呢?为什么该隐是恶的、亚伯是善的,那么该隐就杀了亚伯呢?如何理解呢?尝试把我们自己放入当中,若一个人特别好,无论是人品、还是做事方面,但我就特别差;而那人的好,把我显得就更差了,那么,你和我会如何反应呢?一种反应是:啊,我太差了,我要向他学习,我要痛改前非。一种反应是:啊,真讨厌,假正经什么?为什么你一来,大家都说我不好?就反而开始恨那个人了,希望他离开这里。我们会是哪一种反应呢?让我们看一节经文,约翰福音3:20节:
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
圣经告诉我们,面对善,我们会有两种反应的,就像刚才我们所说的。一种就是愿意改变,不再行恶。但另外一种,我们会恨恶光,恨恶善,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不想被责备,还想活在恶里面。主耶稣所面对的就是这两类人,当他来到世上时,正因为他是善的,他是真理,他是光,他指出人的罪,一部分是高兴地跟从了他,让他改变自己的生命;但另一部分人,也是大多数人,是恨恶他的,最后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同样,他也告诉他的门徒,告诉我们:你们会被人恨恶。所以一个真基督徒,一个传讲神的真道的人,他不一定是八面玲珑、四处受人欢迎的。相反,可能恨他的人很多,因为他是善的,他行在真理中,这样就显出别人的罪来。
我们是哪一类人呢?是见到真理就立即愿意跟从真理,愿意悔改,还是说不愿意悔改、恨恶真理呢?当人指出我们做的不对,我们会不会恨他呢?留意,在约翰一书3:12节,刚才我们看到,约翰提醒我们,不要学该隐,他杀了亚伯。紧接着的15节,他说“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约翰一针见血,当你恨人,就是杀人了,因为该隐杀亚伯,是出于恨,因为亚伯是善的,神喜欢亚伯的供物,不喜欢该隐的,这就正正显出了该隐的不好。他不但不反省、悔改,反而恨亚伯,所以杀死了他。
哇,可能我们想:恨人就等于杀人?有这么严重吗?圣经一点儿都没有夸大其辞,要知道,该隐的时代是没有律法的,所以心中一旦有了恨火,他就立即付诸行动,起来杀了亚伯。我们之所以没有杀人,是因为种种律法的限制,杀人是要赔命的,所以,我们不会因为心中的恨,就拔剑而起。可是,一旦人没有了律法的限制,自由了,那就真是天下大乱了。这就是为什么直到今天,只要有战争,就一定会发生屠杀,甚至惨无人道的虐待事件。
我们中国人对于半个世纪前,日本人侵略中国、屠杀千万的中国同胞,特别是南京大屠杀,一直刻骨铭心、耿耿于怀。当时的日本人,真是无恶不作。可是,是不是日本人就特别的坏呢?不是的,日本是个礼仪之邦,我相信去过日本的人,都会对日本人有个极好的印象。我接触到的一些日本朋友,也是非常好客、良善,彬彬有礼。那么,是不是那个时候去中国的日本人就特别坏、是一群从监狱中出来的罪犯呢?也不是,他们只是普通平民,有的甚至还是国家的栋梁。
前一段时间,一位日本导演制作了一部纪录片《南京大屠杀》,片中采访了十多位还健在的、曾经参与过南京大屠杀的日本老兵。你会发现,他们年轻的时候都是有知识、有道德,想为国家做贡献的年轻有为的人。有的甚至完全是一介书生,生性胆怯、不敢杀生,第一次见到血时,险些昏厥过去。但最后,他们都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魔王。在这部纪录片当中,他们自己剖析、忏悔,甚至自己都不可思议,为什么会做出那么多野蛮、恐怖的事情。什么原因呢?因为没有了法律的制约。战争就是杀人的代名词,一切法律已经不复存在,杀人反而是合理合法的,不用担心被判以杀人犯的罪名而被正法。这个时候,人性就赤裸裸地彰显出来了。你恨谁,那么就想除掉他、杀死他。很多士兵最后可以到达杀人疯狂的地步,是因为他们的战友在战场上牺牲了,他们要报复,报复那个国家、报复那里的人民。有了这个恨在心中,又没有了法律限制,他们就可以尽情地为所欲为了。
所以,千百年来,人性并没有变,都是一样的,不是那些杀人的日本士兵比我们坏,也不是该隐比我们坏。今天的我们之所以没有这样,是因为我们有种种律法的限制,而一旦自由了,则也会与该隐一样。所以,约翰提醒我们:恨就等于杀人。这句话丝毫没有夸大其辞。
这样看来,我们有多少人能够问心无愧地说,我从未恨过人呢?而且约翰在这里是对谁说这些话的呢?让我们回到约翰一书3章,我们先看11节: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13节,又说到“弟兄们”。所以,很明显,约翰是在对教会讲,是在对基督徒讲:不要学该隐。留意,该隐和亚伯是同父同母的兄弟,所以不是指不认识神的外邦人,而是指基督徒。我们每一个神的儿女,每一个基督徒,要小心,不要学该隐,杀了自己的弟兄,杀了教会的弟兄姐妹。因为恨弟兄的,就是杀人的。可能我们会说:教会中,我怎么可能还会恨弟兄呢?我没有恨啊!
让我们来看,什么是恨呢?约翰对恨的定义是什么呢?整个约翰一书3:11-18节,这一段是在讲爱,要彼此相爱。14节又说道: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约翰是在说:当你不爱弟兄时,就是恨他了,没有中间的。圣经是很绝对的,不是爱就是恨,不是冷就是热。当有了爱,那么一切对人不好的看法、伤害人的事情,也就都不会发生了。就像该隐,如果他爱他的兄弟亚伯的话,那么,当耶和华神喜悦亚伯和他的祭物时,该隐也就不会嫉恨他,更不会杀了他。因为如果你爱一个人,你会为他的成功而高兴。
我们也需要在主面前反省:我们有没有爱呢?在教会中,若神恩待一位肢体,可能给他一个好的健康,但你的健康就很差;可能给他一份优厚的工作,但你已经失业好久了,或者是工作辛苦,而又薪水微薄;可能给他一个儿子,但你还找不到结婚的对象,或者多年也不能生育,或者就是不能生儿子;可能祝福他的全家,以致他全家都信了主,而你的家人却多少年也不悔改,还逼迫你;可能给他好多恩赐可以事奉,他一讲道,好多人悔改,可是你一开口,人家都听不懂你在讲什么;可能他的教会,人越来越多,你的教会,人越来越少,反而都跑去找他带领了……总之,无论哪一种情况,当我们看到这些,我们会不会嫉恨那位肢体呢?还是说能够由衷地为他高兴呢?主知道我们的心,我们口上不说,神也会知道。
[总结]
今天我们看到,在创世记4:13节,该隐对神说的话“我的刑罚太重”,“刑罚”这个词,更确切的翻译应该是“罪孽”。所以,这里该隐是表达了对罪的懊悔,因此神就减轻了一些对他的惩罚。神的原则是不变的,只要悔改,他总是会怜悯我们。但我们不要错过了时机。
其次,我们也从约翰一书3章看到,为什么该隐杀了亚伯?因为亚伯是善的,该隐是恶的。面对良善,面对神的真理,人可以有两种反应:一种是愿意被改变,愿意按真理而行;一种是不愿意改变,反而恨恶。该隐选择了后者,我们自己是属于哪一类呢?
最后,我们也看到,恨就是杀人的,因为该隐当时没有律法,所以他一旦有了恨,就付诸于行动,下了杀手。但我们若是心中有恨,则跟该隐犯的罪是一样的。而什么是恨呢?没有爱弟兄,就是恨了。
到此,我们就结束了对该隐这个人物的查考。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神喜欢亚伯的供物,而不喜欢该隐的?下一次我们会探讨亚伯这个人物,当中会继续这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