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稍微有点理性的基督徒来说,一听“凡事都可行”这个命题,本能地会警醒自己,一定要行在神的旨意之中。作恶的事,比如诈骗、偷盗、杀人等,不用说我们是信了神的人,连不信的人也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些事是不能做的。只是有些事,比如说:基督徒能不能上坟、能不能为离世的亲人披孝、能不能为亡故的人哀哭、能不能面对亡人的墓冢下跪等。在一般的交通中,在一般的讲台释放中,言之凿凿,这种事是不能做的。
《圣经》告诉我们:“凡是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是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我们准确地理解这段经文的含义:从属灵的意义上来讲,我们不属于这个世界;但我们确实离不开这个世界。面对如此纷繁复杂的世界,做起事来,要掌握一个基本原则,不荣耀神的事,不去做。能荣耀神的事,自己的动机和出发点是荣耀神的事,不受到条条框框的辖制。下面就在我们信徒中有关上坟引起争议的事,谈谈笔者粗浅的看法。因为信的人和不信的人都认为,上坟是有关基督信仰的大是大非问题。由于上坟问题,直接拦阻了不少丈夫归向神的可能。其实,不准上坟,《圣经》上并没有任何教导,《圣经》恰恰是提到了上坟的事。只是由于信徒们特别是姊妹们的炒作,不能上坟才成为基督信仰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我们的双亲还是信主的,肉体埋葬在坟墓中,不能随“圣诗班”、“圣乐队”一并撤出坟墓之日起,就一了了之,和自家的祖坟老死不相往来。其实,我们信了主,更有人性化。父母生前既是灵里同胞,又是骨肉同胞,对其怀念人之常情。过年过节,赴坟瞻仰父母墓冢,插一束鲜花或放一个花圈,立碑的再看看碑文,本是对双亲生前孝爱的情感的联络。跪下也完全可以,我们的动机和出发点是给神下跪。我们祷告说:“父啊,天地的主,我的慈母慈父生前你眷顾了他们。现在,安息在你的主怀里,更享受你赐给他们永永远远的福乐。荣耀归于坐宝座的阿爸父神,平安喜乐归于在你怀中的父母!”面向坟墓,对没有认识耶稣的亲人也可以跪下向神祷告:“主啊,他们最终没有认识你,求你,主啊,让他们在火湖硫磺里少受一点痛苦。”如果有同行家族的不信的人,更应该如此祷告。这样,对神的忠于、对人的喜悦都做到了。这是我们聪明的理性的选择,何乐而不为?
当然,我们插花要给所有的墓冢插,摆花圈最好给所有的墓冢摆。这也是爱心和公义的一种体现,不信的家人也一定认同,多少荣耀了主的名。只是不给任何坟墓点纸烧香罢了。
这样做,对没有归向主的本家本族的家人也是一个安慰。知道我们信了主,人情人性俱全。不上坟是不信的人最难于接受的,我们要俯就他们的软弱,初信时,把上坟一事放一放,暂不去纠缠。等他们信了以后,再作修正的工作,比如烧纸钱改为插花等。
耶稣被钉死以后,财主、尊贵的议士约瑟把自己的新坟墓奉献给耶稣。犹太人的官尼哥底母按照犹太人的习俗,把乳香和沉香附着细麻布将耶稣的身体裹好。又有爱耶稣的抹大拉的马利亚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来到坟墓哭泣。亚伯拉罕年事已高,向赫人买了一块坟地,他死后同妻与妾和妾的使女一块葬在坟里;雅各死了以后,也和父、和祖父同葬那个墓地。雅各去世后,同样葬在那个坟地。其儿子约瑟哀哭了七天,全国臣民哭了七十天。这些都是圣经告诉我们的。这一切,告诉我们,纵然是神的儿子、先知等死了以后,其家人和国人的举措也是尊重本族本乡的习俗,很具人性化的举措。
不住把不准上坟张扬出去倒罢了,还说不要披孝,不要哀哭等。一个姊妹(教会同工兼讲道)的丈夫去世了。他正是家里的顶梁柱,才四十多岁,孩子还在学校读书。姊妹在安葬丈夫时,连儿女都不让掉泪,以示基督生命的完美。耶稣说:“你们这瞎眼领路的,蠓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许多要紧的罪,缺乏谴责的勇气,往往文过饰非。唯独对不准上坟、披孝、哀哭等这样鸡毛蒜皮的事提得十分响亮。似乎不上坟、不哀哭便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生命。
披孝,披的是雪白的麻衣。是圣洁的标志,是对死者的至尊的哀悼。与罪有什么关系呢?哀哭,是对去者的最大的惋惜和悲伤,是人性的自然流露。我们不必在这些事上“睁开属灵的眼睛”去作虚浮的表演。
这样做,是对福音的拦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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