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被拿出来作为“女人不可讲道”的铁证主要有两处。前天在基督教硕士课程之保罗书信,老师仔细讲解了这两处经文:
“弟兄们……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因为不准她们说话。她们总要顺服,正如律法所说的。她们若要学什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因为妇女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神的道理岂是从你们出来吗?岂是单临到你们吗?”(哥林多前书14:34-36)
“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的顺服。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提摩太前书2:11-15】
老师曰:哥林多前书中“神的道理岂是从你们出来吗?”中的“你们”这个词是原文是阳性,即指男的。保罗在这里是批驳了教会中某些男性的谬论:妇女要在会中闭口不言……妇女在会中说话是可耻的。无论耶稣还是保罗,都用神的道将女性从世界的价值观和等级制度中释放,回复到上帝造男造女本身的荣耀。无论位高的、位低的,无论自主的,为奴的,无论男、女在基督里都平等了。且圣灵将各样的恩赐分给不同的人,并不分男女,好建立基督的身体。
老师曰:提摩太前书2章中男人,女人原文是单数,可译为丈夫、妻子。“不许女人讲道”的“讲道”更多是教导之意。此处在就家庭而论,而非教会。
闻之以为然,亦有所思:乖乖,就算我不懂得希腊文,你们是阳性的写法。但稍有深入、整全地读一下此处经文并上下文,也可了然呀,主语很清楚:弟兄们。论证的结余也明了:是在教训弟兄,不是在教训姊妹——“所以我弟兄们,你们要切慕作先知讲道,也不要禁止说方言。凡事都要规规矩矩按着次序行。”言外之意有:弟兄们,姊妹有恩赐做先知讲道,说方言,你们不要禁止,自己多切慕追求。不要教会中争权、分闹、压制姊妹,反倒自己要多守规矩。
问题是为什么我这个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此前没读出来?并不复杂高深的句式语法呀。功底再差,主谓宾、定状补等语法是反复操练过的洒。可见一是学问不够严谨,在读经上功夫还下得不够;一是传统、误解、谬传是一种多么可怕的暗势力。
对提摩太前书2章关于女人讲道的这种解经,我也赞同。缘由至少有二:第一,如果保罗这里在指着教会情况而言,那后面接着谈的“在生产上得救”不是显得莫名其妙吗?“生产”就是在说怀孕生养,这是在家的事,不是在教会。而且在创世纪3章上帝对女人的咒诅:怀胎、生产上多受苦楚,被丈夫辖制。因着基督,咒诅打破,祝福重临。第二,就一些观察思想世人和朋友们的婚姻,女人在家中越有主见,能说会道,离婚就越快当。不管她多么正确,为家多么付出,都吃力不讨好,落个鸡飞蛋打。一些看上去平常女子,事不操心,也不勤快,反而把日子稳稳当当地过下去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比起是否有恩赐、能否讲道,有一个更高的律:顺服。“顺服”一词,在希腊文实质所指的是按照事物的秩序,为个人占据合适的位置。而非人们常理解的“要控制人,要人顺从”。“女人一味顺服”其实是家庭美好的秩序,适当地起到应有的作用。在这个秩序中,丈夫和妻子的角色不同,担当不同。从圣经启示来看,上帝是把家庭的教导权给的是丈夫,父亲。丈夫做头、做主,不是凡事的决定权在丈夫,是说教导权。为什么呢?家庭是上帝为男人设立的,不是为女人,女人在家庭的角色是作为男人的帮助者。悲哀的是现代家庭中,越来越多的男人不在自己的位置上,有效行使教导权,带领一个家庭的方向和发展。
这个适用于家庭的秩序是否也适用于教会呢?教会是神的家,是基督的身体。从基督救赎之意义,和关于人类未来的异象。这个秩序不能完全照搬、适用到教会。“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以弗所书5:31-32)神国的扩张是透过教会来完成的。在已然的神国,男、女是平等的,恩赐不同,配搭合宜是其至高的原则。在未然的神国,更不存在这个问题,那时男女不嫁也不娶。不管某宗某派的再怎么高喊:女人不可讲道。一个眼见的事实是:女人的地位、作用越来越显明,无论在神家,还是在国家。这是上帝的心意,还是撒旦的作为呢?我想还是前者多吧。
既然“女人是否可以讲道”有家和教会的两套原则,怎么面对两者在生活实际中的冲突?尤其是一方在教会有事工,配偶很是反对的情况。从圣经的启示,关系先于服侍。最美的服侍在关系中。用大白话来说,姊妹要服侍教会,先服侍好自家男人吧。弟兄要治理教会,先治理好自己的家吧。若配偶在教会服侍问题上死命敌对,先背起这个十字架,学习爱的功课吧。对方若是从你身上看见神的荣耀,感到神的爱,怎么会那么反对?有人委屈道:我很尽力了。那就忍耐吧,忍耐到底终必得救。“爱是恒久忍耐”,说这话的人本身的爱足够吗?祷告中求主的爱浇灌自己。
上帝的创世之后亲自设立了两个:一个是婚姻,一个是安息日。为什么要有婚姻,为什么要有安息?理解不一,解答很多。我呢,至今只能老老实实说:这个极大的奥秘,我不懂。我只能求主给智慧,按照上帝显明的律法来遵行。“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命记29:29)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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