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界表明:TXL先天说(先天性成因),只是未得到确证与公认的科学假说。然而,今仍被TXL及其倡导者拿来当遮羞布?也许自甘堕落的人们,总能找到自欺欺人的理由吧。
言归正传。西方文化史上,为TXL辩护的始作俑者,罗素也。--“任何一种不对他人构成伤害的快乐,都应得到珍视”。中国当代学界TXL的“功臣”如王小波,李银河之流也拾罗素之牙慧;认为TXL“不伤害别人,谈不上不道德”。这种自由主义伦理显然是反理性的。如果仅仅以“不对他人构成伤害”为界限,那麼,试问:自虐狂的“快乐”,“应得到珍视”麽?吸毒者的“快乐”,应得到珍视麽?人与兽交的“快乐”,应得到珍视麽?。。。。。。然而,如此荒诞的自由主义式性伦理,其思想流毒却大而且广。不是时常听到这种声音麽--“长期以来,TXL的自由受到压制”云云。
他们真懂得自由麽?
康德说:“自由是道德律的证明;道德律是自由的出路。如果在某种程度上,行使自由本身就是自由的妨碍,那麽,根据普遍法则,这是错误的”。显然,自由与道德律是相辅相成的;脱离了道德律的自由,犹如脱离了轨道的火车。
多少时候,人们“行使自由本身就是自由的妨碍 ”啊。 比如,当赌徒不能摆脱赌博的时候;当色情狂不能摆脱色情的时候;当吸毒者不能摆脱毒品的时候等等。引而申之--当TXL者不能摆脱TXL的时候,其“行使自由的本身就是自由的妨碍”。因为“自由不是你想做什麽就做什麽,自由是你想不做什麽就能不做什麽;自由即自律”(康德语)。所以拿自由为TXL开脱,是误解自由,背叛自由,滥用自由,侮辱自由。如此“自由”,不过是戴着“自由”画皮的奴役。
“构成人与禽兽之间特殊区别的,与其说是悟性,不如说是人的自由主动性。放弃自由,就是放弃做人;放弃做人的义务与权利”(卢梭语)。对于TXL,我理性上持反对与批判态度;而感性上却满怀不可遏制的同情与悲悯。
衷心地奉劝TXL朋友们:人是容易被奴役的。然而,凭着自由;自由;,自由.我们有义务与权利在人与禽兽之间进行抉择与抗争!
是否感觉到抉择与抗争的艰难?听听上帝的召唤之声吧--“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使你们得以自由”。“主的灵在哪里,哪里就有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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