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得救
他们认为只有他们所信的“福音”才是真福音,而且将来要“万教归一”——所有的宗教都要归向他们。他们强调“人非活着不能见主”。人只要死了,不管信的还是不信的,就会变成魔鬼。因为人是要活着见主。主是“道成肉身”,人要“肉身成道”。但信的人不一定都能得救,只有严格遵守“十条诫命,六条原则”,才能真正得救。
十条诫命——西奈山,传诫命,上帝说,摩西听,一字一句说得清,神的儿女当遵行:
(1)敬上帝,因上帝是独一,上帝以外无上帝,一切偶像是假的。
(2)神的名最尊重,勿把古人当神称,犯罪作恶与拜偶像是同罪。
(3)不烧香、不跪拜,烧香跪拜是欲望,勿把泥人当爹娘。
(4)守安息,安息日是神定,坐进圣殿敬上帝,一切工作全休息。
(5)不恨人、不杀人、不打人、不骂人,打人骂人如杀人、将来地狱难逃生。
(6)孝父母,神允许,二十四孝不可忽,长寿在世多得福。
(7)不奸淫,男人见了女人不动心,动了心莫奸淫;女人见了男人不动心,动了心也莫奸淫。
(8)不偷盗,若偷盗神知道,财物无论大和小。随意拿来算偷盗。
(9)真与假要分清,若不分清是妄证,引狼惹祸罪不清。
(10)不贪财,若贪财祸就来,丧身败家,遭毁坏。十条诫命是真神定,耶稣替咱们顶罪名,人人犯了难遵行,快快悔改得永生。
六条原则:(1)要忍耐、(2)要和睦、(3)要改脾气、(4)要好态度、(5)要爱人、(6)要在家孝父母。除此之外,信徒还必须签名,证明他们与三赎及许赎立了约,否则他们的名字将不会记在生命册上——也就是不能得救的意思。
(三)关于读经听道
他们禁止信徒读圣经,宣讲说“圣经的文字是死的”,只能读三赎和许赎写的东西,因此他们传道时极少引用圣经。他们的聚会讲道称为“下发道理”,其实都是一些无从查考的病得医治的见证,写在纸条上,有时也夹杂一句两句经文。现在他们已经出版了的刊物有《火烧荆棘》、《打倒东方风俗》、《慈祥母爱》、《闪光灵程》等。
(四)关于祷告
三赎和许赎要求信徒奉他们的名祷告,并且必须见到两个大光,否则神便没有与他们同在。他们祷告时,除了女人必须蒙头之外,还必须跪着,而且祷告的词只是一些反复的话语。比如,当他们祷告捆绑魔鬼时,便恶狠狠地,连点头带挥手地说:“哈利路亚!哈利路亚!!哈利路亚!!!神啊,杀死魔鬼……”祷告结束时,也不奉耶稣基督的名。只是上气不接下气地一劲喊下去,直到手发热或脸发热,或后背发热时才算是与神的灵相通了。灵通后,想要什么,就求什么,正如儿子与父母说话一样。所谓“哈利路亚”他们解释为“圣灵的宝剑”,是战胜魔鬼的武器。最后将改动的主祷文作为结束,或将基督教牧师祝福的话作为结束(参林后13∶14)。
他们在祷告方面非常注重看异象(也特别强调做异梦),教徒们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东西,并以此判断是不是神的带领或神带领的方法。他们还特别注重借景生意,以此来判断前途是否顺利,是否合乎神的旨意。比如,当某人要出去传道时,一出门看到一个不顺心的事或人或物,就以此事来判断今天传道不是神的旨意或明证,既是向人传了道,也不会有结果的。他们称此为“求明证”,并且应用在日常生活之中。
(五)关于管教
他们特别强调,“受管教”、“发咒诅”,以此来吓唬人。比如,若有人不听上会“奉差”的话,或乱发疑问,不是回家生病,就是睡觉做噩梦,要么出门被车撞死。有的“奉差”经常这样吓唬教徒:“你若不听话,今天我就为你祷告,看你受得了吗?”可见他们已将祷告当成自己任意而行的工具了,甚至作为咒诅人的工具。不管怎样,结果也正像他们所说,教徒回家便会出麻烦。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想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心理作用,另一个是魔鬼的作为,因为这些道理本身就是魔鬼一样的道理。他们的“奉差”还命令下属分会的人员必须去做工,甚至给予过高的要求和任务。比如,要求一个月必须结20个果子(传福音),否则就会不平安。但他们并不口称“咒诅”,只说管教,实质上是一样的。总之,使得教徒不敢不从,乖乖受束。
(六)关于医病
他们还特别强调神迹异能,鼓吹一些病得痊愈的见证,反对信徒吃药就医。听说还真有一些教徒因入了“蒙头教”病得到了医治,不过很多从上会传下来的见证(下发道理中的内容)都是一些遥不可及的,莫须有的见证。这样一来他们自上到下都看重病得医治,家庭蒙福,胜似得永远生命。为此,他们一开始不让教徒吃药就医,只要祷告。当有人因病不治而死时,便称之为死了活该,是因没有信好。而且认为一切病都是从罪而来。后来“道理”放松了,病人也可以吃药就医,不过这只是信心的问题。另外,当人有病经多次祷告不好时,“奉差”就要让病人“挖罪根”,要将从小到大的所有的罪都认清。甚至包括自己的隐私不给“奉差”说,也是罪,也是病不好的原因。所以他们经常以此为理由,来解释祷告没有效果的原因。
(七)关于偶像
他们还有一项“除偶像”的严格要求。也就是将一切照片,人的画像和明星画之类都视为偶像。必须除掉、销毁。所以,信“蒙头教”的人都要将家里所有的像片、年画、挂历等一律销毁。而且过年也不能贴春联,因为这是旧风俗。但最主要的是龙和蛇的画像不可在信教人的家中存在,凡有的必须除掉,包括被面上的“龙凤”图案也得剪掉。
(八)关于婚办
除此之外,他们还提倡“神家婚办”。他们认为这是属于灵性高的人,或奉献给神做工的人才可举行的婚礼。一般教徒是不配进行“神家婚办”的。除非是全家复活的(也就是全家信教的)才可以享有这种神圣的婚姻。这种“神家婚办”是不允许自由恋爱的,否则便是犯了淫乱的罪。结婚前也不允许男女双方握手、拥抱和亲吻,因这都是犯罪。而且男女双方从见面认识到结婚不得超过三个月,并提倡简单操办婚事,甚至用几百块钱买几件衣服就可以了。“神家婚办”还有一个要求就是男女双方包括父母等人都必须同意对方出去为神做工,甚至出去半月二十天也不得阻挡。而且有的女人即使在怀孕生产头一天还要求出去做工。生孩子一个月后,必须将孩子交给婆婆等人,继续出去做工。这样的人不可在自己家里吃自己的饭,要靠传道糊口。“神家婚办”必须由上会(第六层会以上)的“奉差”来牵姻缘,办婚事。若是有的教徒符合“神家婚办”的资格而不“神家婚办”却随便结婚的话,就要受管教,得不着平安。为此,他们经常作见证说:有一个姐妹因没有“神家婚办”,就与一个不信的人结了婚,生了两个孩子。但一直没有平安,最后离了婚,又与另一个人结了婚,又生了一个孩子。到头来还是没有平安。他们用以上的这个见证是要作为诱饵,去引诱那些贫穷的,娶不上媳妇的人入他们的教,然后给予包办婚姻。原则是:不管有无感情或对方是否愿意,只要是“奉差”牵定的就是神的旨意,就必须照办。否则咒诅不断,这是何等荒唐的道理啊!他们还强调,一家人信教,将来在天国里仍是一家人。
(九)关于灵粮
他们将《约翰福音》6章1-14节“五饼二鱼”的事件,与《列王纪上》17章1-16节“寡妇家中的一把面、一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