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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与中国现代医疗制度
2009-09-27 15 作者:何小莲 发布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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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医东传:晚清医疗制度变革的人文意义

    【作者简介】何小莲,1966年生,副教授,同济大学文法学院社科系 

     

    【内容提要】晚清以前的中国传统医疗系统,延续数千年,尽管在医学知识、医疗技术层面上不断有所进步,但体制上没有太大变化。西方医院制度引进以后,引起中国医疗制度的根本性变革,也引起医疗观念的重大变化,包括从医家到医院的医疗空间转换,医患关系的变化,医生对患者生理与心理的兼顾关怀,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医疗重视。这种变化,不只是医疗制度的变革,也蕴含着丰富的人文意义,提升了患者作为人在医疗系统中的地位,体现了自文艺复兴以来的人道主义精神。

     

     

    教育、出版、医学是晚清以来基督教传教士间接传教的三大途径,学术界对此已有相当丰富的研究成果。医学传教方面,对于西医知识的介绍,西医技术的推广,西医人才的培养,研究成果也相当可观。(注:与此课题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有:赵洪钧:《近代中西医论争史》,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年;马伯英、高xī、洪中立:《中外医学文化交流史》,上海文汇出版社,1993年;吴义雄:《在宗教与世俗之间——基督教新教传教士在华南沿海的早期活动研究》,广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赵璞珊:《西洋医学在中国的传播》,《历史研究》1980年第3期;杨念群:《“地方感”与西方医疗空间在中国的确立》,《学人》第12辑;高xī@:《传教和行医:不同道不相为谋》,《自然辩证法通讯》,1996年第4期;邹振环:《西医译著与近代中医界的反省》,《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1期;陈建明:《近代基督教在华医疗事业》,《宗教学研究》,2000年第2期。)相对说来,对于医院制度引进的人文意义研究得较为薄弱。本文主要利用History of Chinese MedicineChina and Modern MedicineChinese Repository等西文书籍和杂志,以及近些年新出版的医院、医生史料,对此略作探索。

     

    一 从“医家”到“医院”:医疗空间的转换

     

    晚清以前的中国医疗制度,包括医疗与护理,均以家庭为单位。医生单独、分散执业,或坐堂开店,或应请上门施诊,医疗单位以“医家”而非“医院”的形式出现。从儒生中分离出来的游方郎中,散布各地,走乡串村,悬壶行医,治百家病,吃百家饭。这种制度延续了四五千年,直到晚清西医东传,西方医院制度引进以后,才发生重大变革。

    从世界范围来看,医院制度源远流长。古埃及医学为僧侣所掌握,他们在寺院中建立起最早的医院。古印度在公元前600年,已有医院的雏型。古罗马军队在远征时,曾因军中发生大量疾病影响战斗力,建立军医院。中国在公元2年(西汉元始二年),政府下令利用空闲房屋,收容疫病患者,集中治疗。北魏时曾设病坊,救治老年痼疾。唐代以后,佛教徒为了弘扬佛法,常设病坊,收容被社会遗弃的疠疾患者即麻风病人。宋明以后,这类机构更多,有悲田院、福田院等。自秦汉至唐宋,历代均有太医署或太医局之设,金、元、明、清各朝均有太医院之设,为以皇帝为中心的宫廷服务。上述这些治疗机构,在某些方面或某一点上已经具有近代医院的特征,但从整体上说,或为临时设置,或为慈善性质,或仅面向某些特殊病人,并非面向整个社会的专门治疗机构。

    近代医院制度主要源于欧洲。中世纪欧洲宗教占统治地位,天主教把设立医院作为传教手段之一,医院开始成为慈善事业,为贫困、残废者看病。公元9世纪的欧洲,设有许多与寺院相连的医院,供香客住宿和看病。文艺复兴以后,随着医学科学的进步,医院快速发展,逐渐形成以医疗为主的、集治疗、护理为一体的今人所熟知的医院。这种制度,随着传教士的足迹,传到美洲、非洲和亚洲。

    西方医事制度为中国所知晓,并非始于晚清。明末来华的耶稣会传教士艾儒略,在所著《职方外纪》(1623年出版)中,已经介绍了西方的医院制度:有病院,大城多数十所。有中下院处中下人;有大人院处贵人。凡贵人若羁旅,若使客,偶患疾病,则入此院。院倍美于常屋,所需药物悉有主者掌之,预备名医,日与病者诊视,复有衣衾帷幔之属,调护看守之人,病愈而去。(注:《职方外纪校释》,中华书局,1996年,第71页。)

    但是,医院制度传入中国,始于晚清,始于新教传教士。

    早在1820年,英国传教士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7821834年)与东印度公司医生李文斯顿(John Livingstone)在澳门开设一家眼科诊所,是为基督新教在华行医施药的开始。几个月内,诊所便为300名病人施诊。1827年,马、李与新来华的郭雷枢(T.R.Colledge)医生,在澳门开设眼科医院,主要为穷人施诊,主治眼病,兼治他病,来诊者每天平均有40人之多,澳门附近亦有人前往就诊。据统计,从1827年到183210月,5年之中,共治愈4000余人。

     

    183511月,来自美部会的专业医师伯驾(Peter  Parker,18041889年),开办了东方第一所教会医院——广州眼科医局,即广州博济医院的前身。(注:History of Chinese Medicine.Shanghai,1932,p.178.)据伯驾给美国传教总部的第一份季度报告说,他的医院租用当地商人的楼房,具有一定规模,可以接纳200个病人候诊,收留40个患者住院。(注:The Life,Letters,and Journals of Peter Parker.1972,p.121.)伯驾是近代中国基督教从事医药传教之首位牧师,他的外科手术特别引起人们的关注,妙手回春的消息常常不胫而走,在士绅阶层中产生广泛影响。(注:Harold Balme,China And Modern Medicine:A Study inMedical Missionary Development.1921,PP.43-44.

    没有什么反对医院的事情。倒是为政府官员所熟知和肯定。很少有病人表现出不信任。一位65岁的回族妇女,双眼患有白内障,当我问她是否能忍受手术时,她回答道:如果你愿意,你可以把它们取出,再把它们放进去。(注:History of Chinese Medicine.Shanghai,1932,p.178.

    广州医局在短时间里飞速发展,病者日增,每日平均赴诊者约200300不等,有时多达600人。伯驾1844年的报告表明,教会医院成立6年中,共为1.2万多名患者解除痛苦。(注:Chinese Repository.Vol.13,p.649.

     

    澳门的眼科诊所和广州的伯驾医院是传教士最早在中国建立的医院。18382月,以推动医学传教为宗旨的专门机构中华医学传道会(The Medical Missionary Society in China)在广州成立,它导致一大批医学传教士涌入中国,这些传教士在他们可以立足的地方都首先建立起医院或诊所。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以后,这类诊所和医院推广到香港和上海、福州、厦门、宁波等东南通商口岸。1860年以后,随着《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的签订,传教士获得到中国内地活动的许可,这类诊所和医院被推广到整个沿海、沿江和广大的中国内地。据统计,到1850年,中国至少有10处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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