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教会医院大多分布在大城市和沿海城镇,规模一般都不大,最大的不超过300床位。据20世纪初的调查,以200个医院的记录为准,各省医院的床位与人口比从9210人一床到151600人一床不等。而在英国,人口与床位比是600比1,这还不包括由贫民救助机构所提供的部分。(注:Harold Balme,China and Modern Medicine.London,1921,p.79.)
但是,教会医院的影响是巨大的。在教会医院的影响下,中国政府和民间人士,开办了数目可观的新式医院。1887年(光绪十三年)上海道在上海县城西门外设立普善医局,1904年上海士绅李平书在上海创办综合性医院——上海医院。1908年,清政府在北京内城、外城设立官医院,1915年中央政府在北京设立中央医院。到民国时期,至少在大城市,新式医院已经取代传统“医家”,成为医疗机构的主体部分。
从传统“医家”到新式医院,不只是医疗空间的转换,也带来了医疗观念的重大转变。
从医学史来看,近代西方医疗空间的产生,从根本上说,是脱胎于宗教空间。宗教与医学在伦理观上的特殊联系,使得教徒更乐于关注、谈论、传播和研究医学,这是寺庙、修道院附设医院等慈善机构,牧师、教士、修女扮演医护角色的教义基础。修道院作为最早的医院,照料与处理了无数的病人,赢得了民心。有人甚至认为,基督教在罗马世界最后之所以能获得胜利,在很大的程度上,归因于基督教会所创办之医院和其他服务病人之工作。教会中重要之宣教士并学者,大都视与病人为友为基督教之功德。在6至12世纪,修道院之中重要工作都本着《本泥狄克特规矩》行事,“应当小心照顾患病者,如同我们照顾耶稣一样;因他说‘我病了,你们看顾我’”,“病者须知人之所以服务他们者,乃因要荣耀上帝;所以他们对服务之人,不宜要求过重,致使服务者看照顾病人为一种负担。服务之人亦须知他们终有赏赐,应当忍受各种的劳苦。住持宜特别的谨慎,勿使修道院中有疏忽病人之虞。病人应有特别的房子住,和敬虔、勤谨、小心的仆役使唤。修道院中因种种不方便,所以体壮的青年,不得常洗澡;惟独病者,宜有特别的权利,当常常洗澡。修道院得允准病弱者食肉,以壮身体”。(注:杨昌栋:《基督教在中古欧洲的贡献》,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38页。)
不过,在中世纪,医院既表现了基督教的仁慈,又具有仁慈的专制。因为那时医院通常受教会的控制,教会有权力决定哪些病人是施善的对象。特别是在法国和意大利,医院通常兼有监护和管制的作用,因为许多医院都将病人与轻犯、乞丐、老弱者、孤儿、妓女、失业者和疯子集中在一起。直到18世纪末,人们才尽力将医院与一般的收容所的功能区分开来,但医院仍给其住院者打上了贫穷和社会福利不足的印迹,因为那些有财力的人,或是在自己家里接受医疗,或是去医生的办公室看病。随着19世纪早期医院医学的出现,这种情况发生很大的变化(注:威廉·F·拜纳姆著、曹珍芬译《19世纪医学科学史》,复旦大学出版社,第32-33页。)。在人权思想影响下,健康为公民的自然权利的观点,对基督教仁慈治疗病人的传统提出了挑战。
如果说现代医学是以科学的应用为基本特点,现代医院则以它“托管”(Trusteeship)的理念取得了革命性的突破(注:杨念群:《杨念群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15页。),成为现代医学对人类的重大贡献。这一理念成为医生护士对待病人的基本准则。
按照传教医师巴姆的说法,托管“是‘国际联盟’有关国际责任方面所表述的新思想的直接产物。但它起源于对于个人的尊重,包括医药知识及对病人的看护。有关托管的原则,它的意义逐渐的变为医生护士对病人的基本的概念,一切都是以病人为中心,他的健康、生活以及他的信任,医生对上帝尽责,围绕着这一基本的理念,整个现代医学体系和护理伦理建立了起来,医院、诊所、红十字会和各种病患的避难所都是这种信念的具体化。每一位有良知的医生和护士,他们的尽职尽责是这一含义的体现。”(注:Harold Balme,China and Modern Medicine.London,1921,pp.17-18.)如果说,早期的天主教教士更关心的是病人的灵魂而非肉体,经常把治愈疾病的方式与精神的关怀连为一体,那么,16世纪的宗教改革使得新教将近代的价值与意义附着其上。
基督服务的精神导致了医院系统的建立。医院当然首先是病人看病的场所,但从另一方面讲,医院也是建立在近代西方价值观念基础上的。近代西方医院的诞生,以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以及启蒙运动提供的精神养料为其思想前提,正是为了保障人们与生俱来的权利才向每一个人开放,并将建设扶持医院规定为国家应尽的义务。中国传统医疗体系中没有托管的概念。对于中国人来说,把病人委托给陌生人加以照顾是不可想象的。“中国人的治病程序是以家庭本身为单位,病人身体的治愈是依靠外请的医生,但护理程序的最终完成是在家庭空间中达致的。因此,医院制度输入中国本土就相当于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嵌入了一个陌生的‘公共空间’(public sphere)。”(注:《杨念群自选集》,第375页。)中国传统医院属于以皇帝为中心的极少数达官贵人集团,具有很强的封闭性。至于悲田院、福田院之类的慈善机构,既非一般病人医疗场所,更没有近代托管概念。所以,在近代中国,当医院作为一个新事物被介绍和引进中国以后,它所体现的现代文化意识就不能不对国人产生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二, 教会医院的示范效应
晚清时期,教会医院成为中国人效仿的样板,中国近代医疗制度的变革正是以此为始基。与中国传统医事制度相比,西方医院制度显示出规模化、集约化及专业化的优越性。
医院的规模效应表现为,医生可在有限的时间里,诊察更多的病人,使得工作效率大为提高。据统计,嘉约翰医师一生共诊治病人74万人次,施行手术4.9万人次(注:刘圣宜:《岭南近代对外文化交流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49页。)。上海仁济医院在开办的最初13年中,即从1844年至1856年,医治病人13万人次,1860年为16113人次,1861年为38069人次,1870年为42695人次,1875年为56624人次(注:王尔敏:《上海仁济医院史略》,载林治平主编《基督教与中国现代化》(论文集),台北,1994年,第413页。)。
这么巨大的数字,如若不是在医院制度之下,是很难想像的。以嘉约翰在1875年7月1日这天的手术为例;一、白内障切除手术二例;二、膀胱积石切除手术一例;三、眼球肿瘤切除手术一例;四、肛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