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殿骑士团,你所不知道的中世纪金融家
圣殿骑士团全称为“基督和所罗门圣殿的贫苦骑士团”。其成立时间并不确定。不过,一般认为不迟于公元1120年。1099年耶路撒冷回归西方世界,很多欧洲人前往朝圣,因十字军主力已回欧洲,朝圣之路风险重重。约1119年,两位当年参战的法国贵族雨果·德·帕英和格弗雷·德·圣欧莫,提议成立一个修士会以保卫朝圣者的安全。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二世同意之。
(圣殿骑士团徽章)
这样,圣殿骑士团成立了。最早只有九名骑士。其徽章为双人骑单马图像,象征着他们的贫困(有人理解为圣殿骑士兄弟之间在战场上生死与共的情谊,一个圣殿骑士救下另一个失去战马落单的圣殿骑士)。圣殿骑士团为军事组织,乃着名的三大骑士团之一,皆属于当时为了筹组十字军而建立的军事修士会。另外两大骑士团为医院骑士团和条顿骑士团。圣殿骑士团成员称为“圣殿骑士”,白色长袍绘上红色十字。其成员发誓遵从修会的三大规定(守贞、守贫、服从),并发誓保护朝圣者。其口号是“神的旨意(God wills it)。
不过,这种穷困状态随之改变。尤其是天主教世界影响力很大的圣伯纳德决定支持圣殿骑士团。1129年,主教会议在法国特鲁瓦举行,教宗正式承认其地位;1139年,教宗英诺森二世(Innocent Ⅱ)以教宗诏书授与他们特权地位,这样圣殿骑士团只对教宗负责,不受国王和地方主教指挥;具有免税特权,还能在其领地收取什一税。由此成员最多超过2万名,圣殿骑士团成为保卫耶路撒冷王国的决定性力量。
其军事性辉煌与挫败,是十字军东征的重要话题,这里姑且不论。(因其富甲天下,法国国王腓力四世决定编织”异端“罪名铲除之。圣殿骑士团被消灭后,根据教宗命令,医院骑士团获得了大部分财富。在葡萄牙的组织则改名为耶稣会继续存在,其性质也由军事修会变为主要从事海外宣教的修会。)
圣殿骑士团最更重要的盈利方式是获得赠予、从事商业和银行业活动。从1127年骑士团首任大团长Huguensde Payns开始,骑士团便获得了大量捐赠。骑士团开创了现代银行业的经营模式。许多欧洲贵族将贵重财物存放到骑士团里,由骑士团负责保管。骑士团还发明了一种票据业务。凭借这种印有骑士团特殊记号的票据就可以在各地的骑士团支部取出财物。此后,骑士团开始了贷款业务。1135年,骑士团借贷给西班牙朝圣者,资助其前往圣地。
(现代人用电影在缅怀献身激情的年代。关于圣殿骑士团,已知的电影有《圣殿骑士之路尽头》《圣殿骑士》《十字军圣殿骑士》,国内都可以看到)
圣殿骑士团还衍生出一种金融职能。作为后方供应系统的各地分支机构负责经营本地地产,将部分产品兑换为现金,将其连同各种战略物质送往前线,由此积累了丰富的财务经验并培训了大量的财务人员。
其次,财务活动的社会化使圣殿骑士团网络具有了金融机构职能。武装押运,有利于保证金库的安全和采用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其分支机构顺理成章地演变为金融网点。
最后,其特殊的组织原则和在金融实践,有利于树立其诚信、中立的形象。圣殿骑士团的章程规定,圣殿骑士不能拥有个人财产;一旦被发现拥有个人财产,他会受到处罚;如果个人财产是通过不正当途径得来,惩罚更严厉:死后不能埋葬在圣殿骑士团的专用墓地。由此,金融活动中的道德风险被大大降低。
根据马修·帕里斯的记载,曾经担任英国大法官和摄政的哈伯特·德·伯勒在1232年受到指控。国王亨利要求圣殿骑士团的伦敦分团交出哈伯特存放在分团金库的金银财宝。但分团长回答说:”未经委托人允许,我们不会把受托财物交给任何人。“1250年,法王路易九世远征埃及时被俘。为了付清埃及人要求的赎金,路易的下属向圣殿骑士团借款,圣殿骑士作出了类似的回答。其下属只得采用象征性暴力,命令圣殿骑士打开保险箱。诚信和中立已成为圣殿骑士团金融事业的信条。
(圣殿骑士团,简单却充满侠客精神的装备)
圣殿骑士团的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经营项目逐渐专业化和系统化。13世纪以后,其网络由十字军辅助服务者发展为金融专业机构。从现存资料看,其主要客户是国王、贵族和教会。有十字军研究者将其金融业务划分为7大类,其中主要集中于托管、信贷和汇款。
托管是圣殿骑士团的基本业务。有资料显示,教俗贵族和国王经常将金银、珠宝、遗嘱、甚至条约存放于圣殿骑士团。1204年和1205年,英王约翰将玉玺和王冠宝石寄存于伦敦圣殿分团,次年他又将坎特伯雷大主教的教堂金银器皿存放于此。1261年,与封臣发生纠纷的亨利三世认为将这些物品存放于巴黎圣殿分团更安全,遂将其移送巴黎。3年后,亨利就是用这些物品作抵押贷款,组织力量对付叛乱力量。在巴黎,法国诸王将珠宝存放于圣殿分团长达一个世纪之久。1259年,路易九世将与亨利三世缔结的条约原本存放于巴黎圣殿分团。教宗也经常将圣殿骑士团作为财物存放地。1220年,他命令他的英国特使将从英国征收的税款送往巴黎圣殿分团存放,并从东方的圣殿分支机构支取这些钱财。
为了贷款便利,客户在圣殿分支机构开立短期帐户或长期帐户。巴黎分团的流水帐显示,在法国王太后1242年开立的一个帐户中,清楚记载了太后为准备圣烛节而存入和支出的资金。英国国库年表显示,1220-1259年亨利三世在英国圣殿分团开立了长期帐户。最大一笔存款额发生于1240-1249年(1.5万英镑),最高取款额发生于1250-1259年(9500英镑),可占王室年收入的1/3左右。
在长期的金融实践中,圣殿骑士团的财务人员还采用了复式簿记方式和汇票取款方式。由于路途遥远和安全状况较差,为了解决十字军的实际困难,圣殿骑士团采用了一种本地存款、异地取款的方法。圣殿骑士团分支机构的书面凭证,可到另一个分支机构取款,类似现代银行所使用的汇票。
金融服务会产生成本支出,但无任何向客户收取利息之记载。1145年,教宗明令禁止对十字军战士收取利息。作为教宗直属组织的圣殿骑士团不至于违背禁令。不过,它可以从本地存款、异地取款业务中取得汇率收益,从抵押品经营中取得收益,并后得到一些捐赠。除了托管、信贷和汇款业务外,圣殿骑士团还时常从事委托征税、押运税款、代为支付、交割见证等金融活动。
(圣殿骑士团在英勇战斗中)
当然,我们也不能过高估计它对金融业的贡献。在近代商业生活中,我们所看到的制度,类似领事、商业法院、海上法、汇划票、银行、股份公司以及商业公会,这些在今天司空见惯的金融态势,都是从意大利商业城市中产生出来的。中世纪频仍的战乱,君王之间的纷争离合,天主教教宗的擅权又衰落,尤其是教会法对”基督教社会“放贷取利的绝对禁止,如此等等,都不可能给天主教内部艰难发育的金融文明以可持续良性发展的文化、社会与制度空间。
即便如此,在这个人人因为罪而显得败坏的时代,从华尔街到中国社会,尤其是在中国的互联网金融领域,各种金融旁氏骗局丛生。中世纪战争环境与宗教献身精神下的这群金融贵族,古代的专业主义者,是我们理当深深尊重的。圣殿骑士团制度,更为世界各国尤其是中国的金融制度变革,提供了想象空间。
本部分资料参考了”持剑经商:欧洲中世纪神秘的圣殿骑士团,2010年03月12日“一文(首发于网易军事2009年11月26日)。另可参考:郭建淮:”论中世纪欧洲圣殿骑士团的历史作用“,《史学集刊》2008年第1期;郭建淮2008年博士论文《圣殿骑士团兴衰论》,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世界史专业:包来军硕士学位论文《法国卡佩王朝王权崛起与圣殿骑士团的灭亡》,河北师范大学2010年世界史专业。在此一并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