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宗有关女教友发表公开信,指控基督徒上司性侵犯的案件,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而大学校园亦接连发生被指处理不当的性骚扰事件,这些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此外,过往亦不时传出一些基督教机构或教会的负责人、传道牧者涉及婚外情或性失德,突然之间以私人理由呈辞,消声匿迹一段时间之後又重出江湖,令人会觉得教会往往以家丑不出外传而姑息养奸。
性骚扰和性侵犯难於处理的原因,在於往往只有两位当事人在场,无人目击,谁是谁非有时不容易判断。牧者侵犯女教友、女士误会或诬告男事主两者皆非罕有,很多时是各执一辞的罗生门事件。最公平的做法是报警或交专责小组(性骚扰委员会)处理,而不是一两个牧者或机构负责人说了算,因为大部分人都没有调查案件的经验和知识,所得结论不易令人信服。此外,性侵犯乃属刑事,教会绝不能包庇和姑息,否则对当事人是极不公义的行为,万一再有下一位受害者,教会难辞其咎。
至於婚外情或性失德,虽然不是刑事罪行,但从基督教的角度来说很明显是罪,而作为领袖的更难以再作群羊的榜样,理应退下来。教会作为爱的群体,对犯了罪的人不离不弃是应当的,但并不表示教会对罪视而不见或协助掩饰,而是一方面予以责备和纪律处分,另一方面予以关心和支持,引导当事人认罪、悔改,并以祈祷守望,协助当事人重新做人,远离引诱。不过,任何人犯错,最真诚的悔改表现就是向受害人认错,寻求原谅,并接受自己应有的惩罚。笔者并非鼓吹公审犯了错的牧者或机构负责人,但有关的教会或机构绝对有责任尽一切努力防止当事人转了一间教会或机构之後重蹈覆辙,纯粹为了维护声誉而掩饰事件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对教会声誉最大的伤害不是有牧者、机构负责人或知名的基督徒做错事,而是教会是非不分,姑息养奸,包庇做错事的人,没有为被欺负和伤害的人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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